根据工作需要,藤县宁康乡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为做好招聘有关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人员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人诚恳,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及相关软件,对党建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一)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以上材料请发电子版到邮箱txnkx666@163.com,纸质版复印件交到藤县宁康乡党建办(宁康乡政府办公楼2楼)。(二)资格审查: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证书的在读学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方式:以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招聘,时间另行通知。1.乡政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县委组织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每次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一年。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工资待遇为每月2900元(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属于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缴纳。在组织专干岗位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补贴50元/人/月,最高补贴200元/月,工龄补贴按月发放,不满一年不计算;在组织专干岗位满一年后,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二)报名地点:藤县宁康乡人民政府。地址:藤县宁康乡宁康街38号。联系电话:0774–2475011;0774–7557123。
藤县宁康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1日